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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经济要首先考虑环境的生存

来源:[content:zsource] 时间:2017/9/22 14:50:12


   人民日报前段时间发表了一篇题为《以制度对冲转型期道德阵痛》的评论文章,列举了目前我们的生活环境中的种种社会道德沦丧事件,直指我国当前进入革故鼎新的社会转型期,新的道德体系构建过程中产生焦虑、功利、浮躁、极端的社会心态,导致社会上多个领域存在道德丧失,信誉缺乏的各种丑恶现象,并提出消除转型时期道德阵痛,要坚持道德建设的制度取向。

   纵观当前我们的经济发展,还有许多地区对环境是不够尊重的,粗放式发展过程中对资源疯狂的掠夺、对生态极度的破坏、对环境严重的污染,导致我们的生存环境已经出现令人忧心忡忡的严重病态。从道德的高度深入剖析人们在环境建设中的立场表现,是透视当前环境问题的一个重要角度与手段。

   李克强总理在接见国外记者时曾表示,我们不能以牺牲环境来换取人民并不满意的经济发展的增长。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能不能加快得到转变,环境污染已经成为我们社会不可承受之痛。但是,绿水青山贫穷落后不行,殷实富裕环境恶化也不行。我们需要进一步创新经济发展理念,推动科学发展。一是不能再欠新账,包括提高环境保护的门槛。二是加快还旧账,包括淘汰落后产能等。政府应当铁腕执法、铁面问责。

   总理提出的,我们再也不能以牺牲环境来换取人民并不满意的经济增长,关键是我们必须清晰地认识到这种靠牺牲资源和环境换来的经济发展道路,是一条自毁生存之路的发展观点。它也使得社会与环境的矛盾加重和激化,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所以,环境保护与治理环境污染和处置,要公开、透明,让公众、媒体能够充分、有效地加以监督,形成一种倒逼机制,来硬化环境的责任制,也可以增强公众自身的防护意识。既然同呼吸、就要共奋斗,大家都要尽一把力。

   过去几十年我们都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追求物质生活的。这条路有它的历史客观性,关键是我们必须认识到这样一种靠牺牲资源和环境的经济发展道路,不可能永远走下去,它也绝不可能给我们的社会带来长期地繁荣和发展。

   环境优先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存在不可协调的矛盾时,就需要经济发展让位于环境保护。我们认为中国已经走到了必须坚持环境优先发展的战略时候了。

   当然,发展永远是硬道理,这一点是不能动摇的。发展经济的目的是改善民生,但是,我们不能为了追求单纯的GDP以牺牲资源与环境为代价,尽管,目前我们的经济水平还很低下,绝大多数人民的生活水平还不是很富裕,还有几千万人口温饱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所以我们不能放弃发展,而应该用经济政策引导我们的经济主体转换发展方式。在这样一个理念之下,我们既要保护环境,又要促进经济发展。 所以,我们必须强调环境道德建设,环境道德是环境法律的有力补充与支撑,道德加法律的黄金组合不啻为整治环境污染这个顽疾的一剂良药,也是保障环境法律实施效果的内在动力和精神支柱,二者相互支持、相辅相成。如果说法律约束了人的环境违法行为,那么道德更重要的一点就是规范人的内心,增强人们的环境意识和信念,调整人们的环境意识的思维和方式。

   环境道德是阻止环境破坏行为的最后一道心理防线。在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时候,环境道德底线的坚守无疑是游离在法律边缘的合法不合理、合理不合情的各种行为的自我救赎。对于破坏环境的行为,既需要法律的制裁,也需要道德的谴责,从而进一步增大环境违法代价。自古以来,中国人身上就流淌着道德的血液,情比法更易被认可和接受,道德或许拥有比法律更强大的公众基础和更重要的地位。 维护环境权益要进入法制化轨道,更不能忽视环境道德的建设。我国虽然有几十部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与法规,却缺乏对公众环境权的明确保护,我们认为公众应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让公众拥有这些权利是环境道德发展的重大进展,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要切实通过各种行政措施来为公众参与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和畅通渠道。

   我们的政府在执政过程中的环境道德立场要与公众切身环境利益一致,将保护环境、改善环境这种义不容辞的责任化作道德意识融入到宏观的科学发展中去,当作道德工程落实到改善环境民生的行动中。借助透明化、民主化的公众沟通,真正将政府的责任、道德和执政融为一体,用环境保护责任道德作为考核政府环境保护能力的标准。 职能部门或从事相关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的环境道德立场要和职业道德一致,立足为公众服务的原则,忠于职责、勇于承担、敢于作为,严守职业道德底线和操守,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监督、服务和指导作用,为我们的环境监管守好门、把好关、做好事。

   对于全社会而言,环境道德立场应该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致,用社会公德唤醒全民的环境意识,自觉抵制透支资源、过度消费、挥霍浪费等不良的社会歪风,以及弄虚假、唯利是图、职业道德败坏的恶劣风气和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在环境道德保护中营造良好的社会正能量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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