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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保厅十答:我国基站辐射要求比多数发达国家更严格

来源:[content:zsource] 时间:2018/9/20 15:18:55


       广东省环保厅来回复了,快来看看你所关心的问题,权威部门是如何回答的。你对这些答复满意吗?请留言点赞或吐槽。广东民声热线:020-36235999


1.中央督察组进驻广东,是因为广东环境变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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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6月5日—7月5日,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对我省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期间累计向我省交办举报案件35批共6077件。我省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通过领导包案及实地督导推动一批热点、难点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截至8月3日,累计办结5796件,办结率达95.4%,其中立案侦查91件,行政拘留23人,刑事拘留169人,关停企业1470家,责令整改5545家,处罚金额10072.17万元。


2.广东被曝光有未上报国家的黑臭水体,怎么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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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黑臭水体治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省环保厅负责督查督办,推动落实水十条提出的任务目标。接下来重点做几方面工作:一是按照生态环境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开展我省黑臭水体省级专项行动,对各市黑臭水体治理进行全面督察,推动各相关市加大治理力度,落实治理措施。二是结合省级环保督察压实治理责任。将黑臭水体治理作为省级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对治理进展滞后的,列为整改问题督促整改。对存在假装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督促立行立改。三是结合国考断面督导督促黑臭水体治理。我厅正在开展黑臭水体治理,接下来重点督查对影响国考断面达标的黑臭水体,并与地市一起研究提出治理措施,定期开展督导,推动消除黑臭。


3.广东机动车要实施国VI排放标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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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据初步测算,如果广东能够在2019年提前实施国VI标准,那么一年后全省汽车蒸发排放的HC可减少约9%,以后年度汽车蒸发排放的HC还将持续减少。另外,在2019-2030年间所获得的PM、NOX和尾气类HC的减排量,相比于按照标准规定的时间表实施将分别提升24%、21%和32%。

      我省积极推进提前实施机动车国VI标准事宜:一是提前供应国六车用汽、柴油。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VI车用燃油的通知》(粤府函﹝2018﹞218号),计划自2018年9月1日起,提前供应国Ⅵ车用柴油,自2018年12月1日起,提前供应符合广东蒸气压要求(蒸汽压全年不低于60kPa)的国VI车用汽油。二是多次与省直有关部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新车生产企业代表、广东省汽车流动协会、二手车经销商代表进行座谈,争取达成共识。三是扎实做好提前实施国VI标准前期研究论证工作。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我省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标准可行性研究工作,拟定了我省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标准方案,并召开了专家论证会,计划于2019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执行国VI排放标准,近日将公开征求意见。


4.广东上半年空气差了,下半年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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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今年1-7月,全省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89.4%,同比下降2.4%;珠三角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86.9%,同比下降1.4%。

     虽然全省和珠三角地区AQI达标率同比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但是,同期全省PM2.5、PM10、NO2、SO2、O3及CO评价浓度分别为每立方米31微克、49微克、27微克、10微克、150微克和1.2毫克,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其中NO2、PM2.5和CO评价浓度同比分别下降6.9%、3.1%和7.7%,PM10 和SO2评价浓度同比持平;SO2和CO两项指标,21个市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接下来,我省将重点采取如下防控措施:一是压减燃煤,推动能源结构优化;二是严控移动源排放,推动交通结构优化;三是整治“散乱污”,推动工业结构优化;四是控制扬尘,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五是强化VOCs治理,推动企业绿色化改造升级。


5.臭氧污染对健康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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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臭氧(O3)在常温下,是一种有特殊臭味的淡蓝色气体。大气中90%以上的臭氧(O3)存在于大气层的上部或平流层,离地面有10~50千米,阻挡大量紫外线,这是需要人类保护的大气臭氧层。但是,还有少部分的臭氧(O3)聚集在近地面,从来源看,O3不是出自污染物的直接排放,而是由大气环境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在阳光照射下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O3浓度较高时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引发肺功能改变,长期吸入还可能造成组织缺氧,使甲状腺功能受损,骨骼钙化,加速人体衰老,严重暴露时甚至可导致死亡;同时O3发生的时期与大多数植物生长季吻合,可对植物叶片带来伤害,造成农作物减产、森林生产力下降等。低空臭氧(O3)由于具有强氧化性,积累到一定水平后可形成光化学烟雾,已成为城市中主要的污染物之一,是世界各国大气污染治理的难点。

为扎实做好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我省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二是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VOCs排放治理。三是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四是加强移动源排放控制。五是减少城市面源VOCs排放。六是加强臭氧污染天气应对。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程序,根据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对臭氧污染形势的分析研判,适时采取加大涉VOCs污染源限、停产力度,暂停市政、建筑各类涂装作业等污染应急应对强化措施,加强对公众减少户外活动、加强健康防护的宣传,减轻臭氧污染影响。


6.广东土壤污染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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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根据广东省“十一五”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我省土壤总点位超标率和耕地点位超标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污染程度以轻度污染为主,污染因子以镉、汞、铅等无机污染为主,有机污染较轻,珠三角地区和粤北山区土壤污染问题更为突出。全省重金属主要超标污染物为镉、汞、铅、铜、镍,首要重金属污染物为镉。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有序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逐步摸清家底。2018年底,将完成农用地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完成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等12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


7.国家征收“排污税”,还要办排污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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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均应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缴纳环境保护税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缴纳环境保护税和取得排污许可证均为企业的法定义务,二者之间没有直接关系。


8.变电站、高压电缆穿过小区,业主该如何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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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国家和省对变电站、输电线路等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有严格的环保管理规定:一是环评准入,变电站、输电线路等输变电工程,在建设前必需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二是竣工环保验收,项目建成后,由建设单位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时重要的监测指标是电磁辐射水平,只有电磁辐射水平及其他验收监测指标满足国家的标准要求,才能通过验收,才可投入正式运行。如果监测结果表明电磁辐射水平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那么项目的建设运行就不会有电磁辐射污染,对附近居民也不会产生健康危害。


9.通讯基站的辐射影响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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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国家和省对移动通信基站等建设项目有严格的环保管理规定。豁免水平以上的移动通信基站选址、新建或扩建天线时须自行开展评估,预测能够满足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后方可定址建设;在投入运行前应当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手续。移动基站在投入运行的一定时间内应当对基站的电磁辐射情况进行监测。地方环保部门也会对基站的电磁辐射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一旦发现基站的电磁辐射超标,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经整改仍然无法满足标准要求的,应当依法停止使用。

      我们国家对电磁辐射有严格的技术限值标准。我国《电磁辐射防护标准》规定,在移动通信频段内的公众电磁辐射照射任意连续6分钟平均功率密度限值为40微瓦/平方厘米,较世界多个发达国家更为严格(欧洲大部分国家现在都是200微瓦/平方厘米)。目前,我国的2G通信基站,在一般功率情况下,天线前10米的功率密度的监测结果是0.6微瓦/平方厘米左右,3G、4G通信基站辐射更小。


10.居民遇到餐厅油烟污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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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因规划原因和实际经营需要,城区普遍存在餐饮服务业混杂在居住区的现象。餐饮服务业应依法申报获得各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合法经营。餐饮业涉及到的环境保护义务,主要是按要求达标排放废气、噪声和废水。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污染物排放的情况。群众往往会觉得身边的餐饮业排放异味或噪声,主要是因餐饮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浓度虽然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还是与空气质量存在很大的差异,并且与人体对气味的感官阈值存在差距,在不利气象条件下会加重不良感受。如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监测餐饮业达标排放,则无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要求整改的依据。根据民法的相关规定,公民可以就认为相关餐饮业排放大气污染物损害自身环境权益而提起民事诉讼,由司法机关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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